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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高频考点: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缴纳给税务机关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应当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计算确定。
企业在确定当期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即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的差异,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纳税所得税=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适用税额﹣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财务报告目标
通常认为财务报告目标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种。在受托责任观下,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环球网校提供财务报告目标内容)
在决策有用观下,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
我国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报告外部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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