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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省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今日开通2020年福建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25日至9月6日。
准考证打印网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jbm6.mof.gov.cn/ksbm/usercxzkz.jsp),点击“准考证打印”按钮,选择福建省和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证、台胞证等),并录入证件号码和附加码,点击〔查询〕按钮进入下一级页面后,再点击〔打印〕,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
打印要求:打印准考证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无需剪裁,不分正反面,黑白或彩色均可。请于考试前一天实地查看考点、考场,合理安排时间,以免耽误入场考试。
点击图片进入2020年福建省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系统
成绩公布时间:10月17日前中级考试成绩统计完毕,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问题:身份证过期,可能无法在考前拿到换领的身份证,是否可用临时身份证或者已到期的身份证可否进考场?
答:按照现行规定,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如身份证过期,请务必于考前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
2020福建省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一、申领“八闽健康码”
考前,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八闽健康码”状态,保持“八闽健康码”状态为绿码。
二、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考生在考前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遵守防疫规定
(一)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八闽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且考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要求。
(二)持有的“八闽健康码”非绿码以及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对象
1.如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
2.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须在本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近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考对象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考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应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检测于开考前60分钟开始,体温低于37.3℃且“八闽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对体温检测达到37.3℃及以上等身体异常的考生,应将其带到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医务专家进行询问,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下测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考试入场及考后离场时需全程佩戴。考试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除按监考人员要求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外,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
四、健康承诺
(一)考生应在每场考试前提交《2020年度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
(二)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
(二)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考生应密切关注考场当地防疫政策,并遵守考试所属考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的防控工作。
这里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考场规则第一条中显示,考生应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不过今年由于情况特殊,很多地区考前要检查“健康码”,要求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所以请在查看本考场规则的同时,对比查看当地疫情防控通知,不要耽误考试。
2020年度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考生须知
第一条 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制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第二条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机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第三条 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第四条 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第五条 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件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第六条 考试开始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第七条 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第八条 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有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第九条 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第十条 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第十一条 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二条 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也将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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