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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题及答案四
1.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额,该期间为()。
A.10日
B.15日
C.6个月
D.2年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3.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
C.审理案件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简易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以商誉作价出资
B.以劳务作价出资
C.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
D.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率、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为()。
A.公司登记机关受理设立申请之日
B.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领取之日
D.公司股东缴足出资之日
【参考答案】B
【解析】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日期。
6.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股东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B.一个自
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D.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公司。因此,一个法人企业二也可恶意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故A表述错误。
7.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拟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自营该类业务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经总经理同意
【参考答案】A
【解析】董监高不得有的行为之一: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因此答案为A。
8.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起人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C.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D.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9.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A.合伙人的出资
B.合伙企业取得的专利权
C.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
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财产。因租赁占有的财产,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仍然是属于出租人,因此选项D不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以特定的财产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该特定财产是()。
A.该合伙人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
B.该合伙人入伙时认缴的出资
C.该合伙人入伙时实缴的出资
D.该合伙人的合伙财产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由此按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货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甲、乙、丙、丁、戊于2010年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出资比例为22%、30%、20%、20%、8%。2014年A公司发生有关事项如下:
(1)3月,甲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请求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如期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戊赞成,丙、丁反对,股东会作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
(2)6月,因A公司实力明显增强,乙提议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此董事会按期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变更公司形式事项进行表决时,乙、丙、丁赞成,甲、戊反对,股东会作出了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简答说明理由。
(2)股东会作出的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甲出资比例占22%,而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甲代表的表决权达到十分之一以上,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教材p48)
(2)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规定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规定,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题目中接受担保的股东甲没有回避表决,不符合规定。(教材p36)
(3)决议合法。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题目中乙丙丁赞成,三人代表的表决权为70%,决议通过。(教材p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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